记得1989年,我在斯坦福大学碰到多年不见的王友琴。她正在办一个带有温和女权色彩的新杂志:《女性人》。友琴约我写稿,说是写点女性方面的,哪怕是房中术一类的东西也可以。忙——懒——拖了很久,始终写不出。为了表示热心支持,除另荐他人,只好提点建议。那时我正在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做访问学者。有一天,在学校的亚洲图书馆翻书,偶尔读到聂绀弩的《论怕老婆》,觉得很有意思。我的印象,在中国的文学传统中和我们现代的口头传说中,这都是一个相当典型,因此也是反复出现的话题。这样的话题现在甚至已经有了一定的国际影响。比如有一位南韩的学者到我家聊天,聊着聊着,忽然打听说,中国是否“确有此事”。还有一个日本朋友说,他读过遇罗锦的《一个冬天的童话》,让那把新婚之夜的“大剪刀”吓得要死。他们都很庆幸地说,幸亏没有生在中国。虽然中国的女人很以这种局面而自豪,好像确实如胡适之先生所言,“怕老婆的故事多,则容易民主”。但她们又对中国男人的窝窝囊囊感到忍无可忍(“中国的男子汉都已死光!”),不断以气功式的心理暗示对男人“发功”,使本来就“阴盛阳衰”的“阳”更“衰”(难怪满大街都贴着治病的广告)。所以在电话中我说,你是否可以登点这样的文章。
友琴的杂志后来办得怎样,我不得而知。但前不久逛书摊,买到一本《怕老婆的哲学》(小琪、春林著,群言出版社,1993年),才知有人已将此类文章汇为一编,打开一看,老聂的文章也赫然其中。这书全凭剪刀功夫,既无前言后记,也无题解出处,对于并不熟悉作者的读者,实在是很大遗憾。但在聊胜于无的情况下,也还是可以凑合着看。
“怕老婆”当然是很典型的男性话语(“怕”字前面省略的主语是“丈夫”)。但《怕老婆的哲学》,它的书题只是拈李宗吾文章的题目而为之,并不能够代表全部。虽然李文拿“怕老婆”开玩笑,搜集了不少历史上的掌故,戏言之曰“哲学”,或简称为“怕学”,但集中所收却并不限于“怕学”,多数讨论的还是泛泛的男女关系。这书的作者男女都有,“公说公有理”者有之,“婆说婆有理”者有之,“公说婆有理”者也有之,缺少的只是“婆说公有理”。比较三种不同立场,我们可以学到的东西很多。但是集中的女性作品似以申诉“最是女人不自由”或抨击男女不平等为主,往往并不涉及“怕老婆”,与李宗吾式的文章相比,好像缺乏旗鼓相当的反诉。于是我想起了一个我从前读过,谈恋爱时也跟我老婆(当然是后来的老婆)讲过,在我头脑中留下深刻印象,而且是出自一个女人之口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14世纪英国的一个老故事。故事的原文收载于乔叟(GeoffreyChaucer)的《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Tales)。我原来读的是中文译本,客中无书,托李晓晖先生借到R M Lumiansky翻译的现代英语译本(CanterburyTalesofGeoffreyChaucer,NewYork:SimonandSchuster,Inc ,1948),即本文所据。这里不妨撮述其大义:
亚瑟王时,有个精力过剩的骑士强奸了一名少女,坐法当诛。王后为他求情,王宥之,交由王后处置。王后对这年轻人说:“你已死到临头,但我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能告诉我女人最渴望的是什么,我就免你一死。时间以一年为限,你去寻找问题的答案吧。”
骑士无奈,只好遍访各种女人,问她们到底最渴望什么。结果所到之处言人人殊:有人说是财富,有人说是名望,有人说是漂亮衣裳,有人说是床笫之欢。还有人说是撒娇卖乖,让男人顺毛捋,把她们的毛病也说成优点(比如女人最爱泄露机密,但她们最希望男人说她们守口如瓶)。
骑士对这些答案都不满意,正愁眉苦脸,走投无路,忽于林中遇一老妪,相貌奇丑无比。老妪问其故,对他说:“如果你能起誓,事成之后任我所求,我就告你答案,肯定能让女王满意。”骑士求生心切,自然满口答应。两人遂同诣王庭。
及至,王后当庭而坐,贵妇云集,静候其说。骑士言出,语惊四座。答案是:“女人最渴望的就是彻底控制她们的丈夫,成为其主宰。”在座的女人,无论已婚未婚还是守寡孀居,皆点头称是,全都同意赦免骑士。女王正要做出判决,老妪起而大呼,说:“这个答案是我教他。他有言在先,如能免死则任我所求。今请王后做主,判他娶我为妻。”骑士大窘,说:“我固有誓,然请他求。愿竭家财任所取,但乞身还。”但老妪死活不答应。王后终判骑士娶老妪为妻。
骑士既娶老妪,痛不欲生,新婚之夜,拒绝行房。老妪引经据典,备述有钱有势和年轻美貌在婚姻中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指出男人嫌弃女人“老丑而穷”是一种偏见(比如她指出,既然你们男人都认为见了老头一定要恭恭敬敬,称之为长老,为什么女人就不能得到同样的尊重),让骑士在忠贞与美貌之中任择其一。骑士左思右想,最后说愿意听她摆布,接受她的“高明控制”。老妪说:“吻我。”骑士吻之,而老妪顿成美女。
这个故事据说是一个来自巴斯(英国地名)的女人(TheWifeofBath)所讲。这个女人一生有过五个丈夫,个个都服她。她骑马远游,到过耶路撒冷等很多圣地,又熟悉《圣经》和各种典籍,真可谓见多识广。这个故事前半截讲的是女人最想什么,后半截讲的是男人最怕什么,正好形成鲜明对照。“女人最想”,下层妇女和贵妇不同,前者所想多是小名小利或小小虚荣,而后者所想则是女人对男人的控制权,真可谓切中女人的要害。而“男人最怕”也很有意思,在故事中,亚瑟王的骑士作为强奸犯,可以说是男权侵略性的象征。这样的“臭男人”遭审判,审判者是谁?是女人(王后是法官,贵妇是陪审团。她们在女人中地位最高)。救他命的是谁?也是女人(老妪。她是妇女中最容易遭男人歧视的一类)。而且判决是什么?是让他娶个又丑又穷的老太婆,这也是切中男人的要害。因为自古的男女关系虽有各种类型,但“权”、“色”交易总是隐为其枢。故事能浓缩双面的批判于其中,可以说是很有深义。特别是这故事还是作于中世纪晚期,在那么早就能针对当时男性牧师的反女权立场讲出如此深刻的一大番道理,就更加难能可贵。当然,这故事的结尾好像有点疲软:老妪虽洞悉女人的一切奥秘,包括女王的奥秘(老妪苦大仇深,所以觉悟特别高),但她用“家有丑老婆,不戴绿帽子”这样的好处要想打动色狼类型的“臭男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难了点。为了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作者不得不借助于神力,变丑为美。这样的结尾,从女权的观点看,还是不免有点落入俗套:等于明罚暗奖,白饶了一个美女给强奸犯。
妇女要想“夺权”,无论是以和平演变式的改良手段,还是急风暴雨式的革命运动,都不是很容易。因为这敌人就睡在身边。况且即使她们已经在“社会权力”方面打了翻身仗,但要想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突破男女双方在心理上的最后防线,也还难得很。因为正像上面所说的,“男人最怕丑女人”,女人也最怕弱男人,二者是一种对称结构。虽然女人心目中的“强弱”,有时相当模糊,往往杂糅着社会评价和体质特征,不像男人心目中的“美丑”光是脸蛋和身段。
在《怕老婆的哲学》一书中,诚若谷的《与女人谈运动》就接触到这方面的问题。作者说,美国的“运动”特别多,而“我自己最熟悉,最与之每天同呼吸、共冷暖的,则是女人运动”。这里“女人运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女权运动”(英文的feminism本没有“权”的含义在内)。这位诚先生不但太太是“女人运动”的身体力行者(娶的是美国洋太太),而且公司里的女同事也往往都是。他拿“女人运动”开玩笑,开得最厉害的一条,就是向她们“进忠言”,劝她们放弃美国女人传统上喜欢的那种“大男人”(即“个子魁梧,肌肉丰厚,毛发粗浓,竞争力强,自信超人……”的男人),而“推引大众一起来爱弱小的男人”(即“那些文弱,多愁善感,没有肌肉,没有斗志的男人”),说若不如此,则其运动“毫无希望”。
在中国的传统小说中,不仅“悍妇”型的女人多,而且“弱男人”也多。比如《儿女英雄传》中的“安公子”(安骥)、《红楼梦》中的“宝二爷”(贾宝玉),还有许多才子佳人小说中的男主人公,他们好像都可入选于诚先生推荐的“理想男人”之列。但可惜的是,中国的“弱男人”虽然没有了“大块蛮力”的猛男风,但至少也有点“吟风弄月”的小才气。“弱”字前面一定要加个“文”字。如果没有这“文”字,即“功名”或“才情”之类纯属男性权力的标志,女人理他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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