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的悲剧常常都悲在一个“冤”字。关汉卿写《窦娥冤》,感天动地,令六月飞雪,还只能算“小冤”。若名高如岳武穆,下场是风波亭,那才叫“冤杀英雄实可怜”。
为追求悲剧效果,由作者安排,“英雄”多半是“受气包”。气从这边打进去,再从那边放出来。如果套用西洋美学的话,便叫“宣泄”或“净化”(katharsis)。比如林教头的“夜奔”吧:
按龙泉血泪洒征袍,恨天涯一生流落。
专心投水浒,回首望天朝。
急走忙逃,顾不得忠和孝。
……
实指望封侯万里班超,生逼作叛国红巾,背主黄巢。
作者越是在其“忠义可感”方面添油加醋,看客的情绪就越是容易“逼上梁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气急了,就连“叛”、“背”二字也会顿生光辉,即使斯文人也难免露粗俗相,终于怒吼一声:“妈的,跟丫磕了。”
中国的“受气包”跟主子“磕了”,往往会一发不可收:岂止陆谦可杀,高俅可杀,便是龙庭也可上,鸟位也可夺。成功了,做真龙天子,那是替天行道;失败了,算一条好汉,也有百姓心疼。即使气无所施而滥杀无辜,喝彩者也照样有之。此类杀人狂,明明想杀某人,却拿他人出气,只求场面的壮观和引人注目,表演和欣赏都是象征性的。故只要不杀到自己头上,看客的心理可以相当残酷。——可问题是:假如这背叛者背叛的并不是哪一位“主子”,而就是咱们这“可爱的中国”,事情又会怎样?答案不用说,谁都知道,那叫“汉奸狗日的”或“狗日的汉奸”,人人得而诛之,谁也不能原谅。
“汉奸”一词起于何时,惜无考证,不知道。但它无疑是咱们汉民族或中国人“唯一指定,享有专利”的词汇。据《辞海》定义,“汉奸”本指汉族的败类,现在则指中国的叛徒。视点完全是以我们的“国族”(随其不同的历史内涵)为转移。对汉奸大家都骂,但骂来骂去,全是些古人、死人,最晚离现在也有几十年光景。余生也晚,不仅抗辽抗金抗蒙抗清不及见,就连抗日战争也没赶上。我对汉奸的知识最初是“抽汉奸”(抽陀螺),后来是“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比如用短刀割汉奸的脑袋),再后来才是铺天盖地从影剧书刊灌入头脑的一连串名字,如秦桧、吴三桂、汪精卫,等等。在我印象里,汉奸形象的定位大概与宋以来的忠奸之辨有关。宋以来,“精忠报国”家喻户晓,爱国主义高唱入云。可是每当“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汉奸也就层出不穷。国难当头,恨奸思忠,大家不免凝感情于“气节”二字。但这类讲法之于男人就像贞操之于女人,其实是配套概念。道学家对女人失节,关注点一向不在原因(缘何失身,被谁强暴),而在后果(是否处女,可曾上吊)。同样,他们对男人失节,也是只责个人,不问环境。其逻辑的如出一辙还影响到文学表现,典型手法是拿刚烈女子臊失节男子(比如李香君与侯方域),让人觉得“侠骨刚肠剩女儿”,“几个男儿非马牛”。《明史·列女传》曰:“盖ND026近之情,忽庸行而尚奇激,国制所褒,志乘所录,与夫闾巷所称道,流俗所震骇,胥以至奇至苦为难能。而文人墨客往往借倜傥非常之行,以发其伟丽激越跌宕之思,故其传尤远,而其事尤著。”我们若以此种夸张看历史,虽有简洁明快、鼓舞人心之效(只问“有骨头”、“没骨头”),但流弊是空洞抽象、虚假失真。
于是我想,为了教育我们和我们的下一代,如果有人能写一部并非脸谱化的《汉奸史》出来,原原本本,入情入理,那真是功德无量。
中国的汉奸史,汉以前没法讲,因为那时还没有“汉”。早先与“胡汉”的概念相当是“夷夏”。可那时的“夷夏”,关系实在乱。二者不但领土是犬牙交错,血缘是水乳交融,就连文化也是打成一片,很像现在的美国,是个“大坩锅”(MeltingPot)。后来秦并六国,统一者并非中原诸夏,而是他们视为夷翟的“秦戎”。再后来六国亡秦,陈涉、吴广是楚人,项羽、刘邦也是楚人。“汉”者,不过是他们反秦复楚的结果,本来也是替“荆蛮”出气。
不过在早期的中国历史上,同我们关心的主题有关,有两个例子很值得注意。
一个例子是伍子胥灭楚和申包胥救楚。伍子胥,父兄被谗,惨遭杀害,他不惜搬吴兵入郢,掘楚平王之墓,鞭尸出气。这要放在宋以来,那是汉奸没跑。但也许是吴楚蛮荒,无关华夏,后来海内混一,也被咱们“共荣”,大家对子胥非但不恨,反觉其情可悯,有如“夜奔”的林冲。申包胥是子胥之友。子胥出亡,咬牙切齿,扬言“我必复(覆)楚”。他说“子能复(覆)楚,我必兴楚”,竟如秦乞师,许愿哀公,说只要秦肯出兵,楚虽裂地分土或倾国相送,亦甘心所愿。不答应就倚秦庭而哭,日夜不绝声,水米不进,达七天七夜。终于感动哀公,出兵救楚。此举若搁到宋以来,也大有“引狼入室”之嫌。幸好吴师既逐,秦师亦退,楚竟因此而复。所以“申包胥”也就成了救国英雄的代名词。
另一个例子是夫差灭越和勾践覆吴。吴越是报仇雪耻之乡。夫差报仇,憋了三年的劲,已经不得了。勾践更行,不惜“尝大王之溲”、“尝大王之粪”,卧薪尝胆,终于灭吴。后人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要有十年的忍功,如果未经识破而终于得手,倒也值了。但一味地忍,风险太大,如果老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没有下手之机,就得一辈子委曲当卖国贼。
我觉得这两个例子之所以重要,就在于“汉奸发生学”的原理已埋伏于此,“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危险也埋伏于此。
要讲汉奸,照例得从汉朝讲起,特别是从汉征匈奴讲起。因为《满江红》的“饥餐”、“渴饮”,《苏武牧羊》的“留胡节不辱”,都是出典于此。司马迁为汉将军立传,《李将军传》和《卫将军传》是鲜明对照。卫青、霍去病、李广利,凡出征主帅,都是一色的皇亲国戚、宠爱嬖幸,其他人本事再高,也得甘当配角,任其摆布。这些人都很乖巧,专拿“奉法守职”、“少言不泄”取媚于上,即使指挥无能也数数益封,故地位虽高,而口碑极差,“天下贤大夫无称焉”。相反,李广地位虽卑,性格虽暴,“悛悛如鄙人,口不能道辞”,但“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
司马迁是因“李陵之祸”才发愤著书,当然对李陵充满同情,但《史记》作于武帝之世,不免讳言陵冤,反不如《汉书》敢讲话。据《史》、《汉》二书,陇西李氏本是有名的军人世家,生于边塞,长于边塞,善骑射,得士卒心,匈奴畏之。可他这一家子真是一代比一代惨:广心高命奇,自结发大小七十余战,反无尺寸之功以封侯,竟跟卫青赌气自杀。广有三子:当户、椒早死,敢被霍去病(卫青之侄)暗杀。及陵(当户子)为将,但愿一取单于,重振家声,反而身败名裂。天汉二年,陵自告奋勇,为贰师(李广利)分兵,汉武帝惜骑不予,路博德羞为陵踞,他竟提步卒五千,深入大漠。结果遇匈奴主力(八万人),血战浚稽山。虽威震匈奴,重创单于,然道穷矢尽,陷围无救。不得已,遣余卒溃围,己独出降(当时所谓“降”者乃俘非叛)。李陵生降,并非贪生怕死,乃思得其当,有以报汉。武帝不察其隐,只恨其败(恨他不给李广利长脸遮羞),竟把为李陵打抱不平的司马迁处以腐刑。后来武帝虽悔陵无救,派公孙敖将兵迎陵,敖无功而还,谎言陵叛。武帝又不察其诬,收陵母弟妻子尽诛之(古代军人的家属往往是人质),使陵绝望于汉而终不归。
李陵由降而叛亦属“逼叛”。如果只从“叛”字着眼,你只能说李陵是“汉奸”。因为他毕竟娶了匈奴公主做了匈奴王,毕竟死在胡地没回来。但是如果能体谅他的“叛”出于“逼”,你还不如说他背后的那只手,即由用人唯亲的汉武帝、指挥无能的李广利、老奸巨猾的路博德、善为谣言的公孙敖,以及墙倒众人推,“随而媒孽其短”的满朝大臣,他们汇成的那股力,才是真正的“汉奸”。当然准确地说,这是一种“汉奸机制”。因为通常意义上的汉奸都是个人而不是组织,都是明摆在面上而不是隐藏在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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