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族走婚 男女共浴
摩梭人主要居住在金沙江东部的云南省宁蒗县以及四川盐源、木里等地,至今仍保留着母系家庭对偶婚的残余。子女从母居,血统世系按母系计算,男不娶,女不嫁,只缔结“阿夏”(情侣)关系。摩梭人习惯依山傍水而居,传统风味食品有猪膘肉、腌酸鱼、苏理玛酒等。传统节日有春节、端午节、朝山节、祭祖节、祭牧神节、祭土地节等,其中以春节和朝山节最为隆重。摩梭人的原始宗教为“达巴教”。摩梭人能歌善舞,舞蹈多姿多彩,内容丰富,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较为流行的是“甲蹉舞”(俗称打跳),“甲”为美好之意,“蹉”是跳舞的意思,即为美好的时辰而舞蹈。摩梭人的乐器有笛子、葫芦笙、锁呐、鼓、钹、拨郎鼓、手摇铜铃、口弦等。
一、女儿国消失之谜
在《西游记》中,吴承恩所写的女儿国并不是完全虚构的,我国历史上确实存在女儿国。据史书记载:在现在的云南和四川交界处有一个东女国,其最大特点是重女轻男,国王和官吏都由女人担任,男人不能做官,只能做保卫工作。女王的旨意由女官传达给国民。当时的东女国设有女王和副女王,她们都是族群里推出的有才能的女人。倘若女王去世,则由副女王继位管理国家。在一般家庭里,也是以女性为一家之主,掌管家中一切事务和财产分配。
在《旧唐书》中,有关东女国的文字记载十分详细。唐代以后史书中,已无有关东女国的任何记载,东女国就这样神奇地消失了。据一些学者和专家研究:唐玄宗时期,唐王朝和吐蕃关系较好,到了唐中期,双方的关系却十分紧张,并进行了长期战争。后来,唐朝招降一部分吐蕃人,并让东女国的女王管辖他们。当时唐王朝还册封东女国女王为“银青光禄大夫”,品级很高。到了唐晚期,吐蕃势力开始强大,多次入侵唐朝,双方又展开了战争。这时东女国因受战火影响开始衰败,只遗留下一些部落。后来,唐朝渐渐灭亡,吐蕃政权也崩溃了。东女国的遗留部落由于靠近交通要道,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传统习俗逐渐消逝。还有一些部落逃亡到偏远的地方生活,虽然还保留了以前的习俗,但是已经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经过民俗学家和其他一些学者的考察,目前基本已经确定,历史上的东女国处在今天云南、四川、西藏交汇处,大渡河的支流——大、小金川一带。他们还惊奇地发现:在这一带,至今仍保留着很多东女国母系社会的特点。比如:在摩梭人居住的地方,女性是整个家庭的中心,她们掌管家庭财产和其他家庭事务,并分配家庭成员的劳动。她们的地位和东女国的女王相似。在一个家庭中,地位最高的男性是家中的舅舅,地位最高的老母亲则是一家之主。在婚姻生活中,如果女方生了小孩,男的一般不用养活孩子,也不用负任何责任,女方独自将这个小孩抚养成人。因此,我们可以说真正的女儿国——东女国已经消失了,但是像摩梭人这样的“女儿国”却依然存在于现实中。
二、女儿国里的走婚奇俗
世代居住在泸沽湖畔的摩梭人被誉为“东方女儿国”,至今仍保留着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生活。
美丽的泸沽湖
摩梭人在进行田间劳作、上山放牧、赶集过节时,都是男女结交阿注的好机会。比如:秋天打场时,男女各自站成一排,挥动连枷打稻谷,而且合着连枷的节拍唱歌。这时,男子也为自己物色意中人,如果他看中了哪个女子,就会放下连枷,突然跑上前去抢走女子的毛巾、头帕或者腰带。如果女的不要回自己的东西,就说明他们两个可以结交阿注了。
男女结交阿注时,通常要经过双方私下或托人交换礼物来确定关系。有时双方交换随身的首饰;有时女子给男子赠送自己亲手做的鞋垫或腰带,男子则回赠她一条围巾或首饰。还有一部分男女互换礼物的方式会很庄重,男子通常请一位自己信赖的人,带上新衣服、裙子、茶叶等礼物到女方家互换礼物。送礼的人到了女方家后,向女方的母亲说明自己的来意。母亲征求女儿的意见后,才能做出收不收礼的决定。男女一旦交换了礼物,就成了阿注情侣。晚上,男子就可以到女方家走婚了。
起初,男子在走婚时还得避人耳目,要按照事先约定的暗号,去女家敲门或往房上扔东西。这时家里的大人和其他姐妹都不会干涉这件事,有的还主动回避。约会的女子则会下楼开门,接待自己的阿注。第二天天亮之前,男子就要匆匆离去,返回自己家。两个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感情已比较深厚。此时若女方家人表示欢迎男子,他们就可以公开彼此的阿注关系。这时,按照当地风俗,男子要给女阿注赠送上衣、头帕、鞋等东西,还要给女子的母亲和舅舅送一些盐巴、茶叶作为见面礼。送过礼之后,男子可以公开到女方家,有的甚至带着生活用品住到女阿注的房间。但是,依照当地的习惯,男子还必须在早上离开,回到自己母亲家里劳动和生活。
在摩梭人中,也有不少男子在开始的时候就公开走婚。这些男子在首次去女阿注家时,必须带上自己信赖的一个朋友,随身携带着给女阿注的衣裙和一些茶、糖等礼品。男子到女方家后,女方家人要盛情款待,把男阿注带来茶和糖的一部分拿出来祭祀自己的祖先,一部分送给村里人,并且向亲族宣布自己家的女儿有了男阿注。当天晚上,男子在女方母亲或姐妹的带领下,来到女阿注的卧室。女阿注在自己的房里用酒招待男阿注。男阿注在走访之初,需要回避女方家的兄长、舅舅等男性,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结交阿注的事情完全公开后,双方家庭就成了亲家,男子也就不再回避女方家的男子了。每逢节日的时候,两家人还要相互送礼拜访,遇到其他什么事则互相帮忙,如果对方家里死了人,亲家还必须去奔丧。如果男阿注要出远门,女方家里还要在篾制礼品盒内装一些鸡蛋、香肠、猪膘肉等,送到男阿注家里去。
男女经过走婚生了小孩的第二天,女方家人就要为孩子取名,然后带上向神灵和祖先供奉的食物和甜酒等,到男阿注家道喜。这时候,男方家的女家长就派一个女子带着丰盛的食物去看女阿注。孩子满月的时候,男方家要杀猪宰羊,准备好酒席,到女方家举行隆重的满月酒仪式,招待女方村里的父老乡亲。阿注走婚所生的孩子,全部都随母亲住在一起,并且随母姓,由家庭中的母亲、舅舅或姨母共同抚养。因为男阿注不是女阿注家的成员,所以他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在生产劳动和经济方面要给予一些照顾,还要经常看望和帮助孩子。
男女之间维持阿注关系的时间长短不一,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甚至十几年,他们一般是合则聚,相互不合就解散关系。由于男女阿注都住在自己家,男女阿注之间,在经济上互不依赖,在关系上谁也不属于谁,这使阿注之间的关系变得很不稳定。而且在地域上,男女阿注的距离越远,关系就越不稳定,所以大多阿注走婚都在邻近的村子间进行。
在男女阿注中,有从一而终者,但是大多都结交过几个或者多个阿注。男女在青壮年时期,都拥有一个稳定的阿注,同时又拥有几个临时阿注。一些美貌的女子,有十几个乃至上百个男阿注,她们还以此作为炫耀自己的资本。女子的母亲和兄弟姐妹也以此为荣,因为他们可以从走婚的阿注那里得到新衣服、盐巴、茶叶和钱财等礼品,而且在农忙的时节,还能多一些帮忙的劳力。男女阿注到了中年时,通常会找一个公开而长期固定的阿注,过比较稳定的生活。
阿注双方结交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品性不好,或者两人之间的感情破裂,他们就可以解除阿注关系。因为不需办理手续、不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的归属等问题,所以解除阿注关系时很自由,双方也不会引起争执和纠纷。男方不想维持阿注关系了,就请人捎个口信通知对方,两人开始终止阿注关系;有的只说一声自己不来就可以了;有的则不再到女家走婚,或把行李带走,他们的关系也就自然解除。女方不愿维持彼此的阿注关系,就直接告诉男方不要再来了,或者在男阿注来了之后,拒绝与他同房,也可故意躲到别人家里,男方就不会再走访了。
三、摩梭木楞房的建筑文化
摩梭人的建筑
在丽江东部的宁蒗县泸沽湖畔的建筑中,摩梭人的房子最具特色。这些房子四围的墙壁,是把树干砍成两丈多长的方形木料后,横排叠加垒成的,所以人们称其为“木楞房”。这种木楞房有冬暖夏凉的优点,还具有很强的抗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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