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般人总以为怕死是丢脸的事,轻生才算英雄,实在大误。除了别有用心的野心家希望愚民为他卖命,夺王位,抢地盘,故而鼓吹牺牲为光荣之外,古今中外的先哲,哪有怂恿人去死的?
怕死
在《华盖集续编》读到这几句话:“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至少,也当浸渍了亲族,师友,爱人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洗成绯红,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蔼的旧影。陶潜说过,‘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非常荒唐的,在略有感慨之余,忽然欣赏起鲁迅先生的语言之美来了。鲁迅引用陶渊明诗,似乎是想涂抹一点豁达的色彩,实际的意思,是不能豁达也不允许豁达。在具体情景下,陶诗的豁达太轻,而且近乎麻醉了。
好多文字都是这样的。
即如这里的陶诗,他说死算不得一回事,肉体化为尘土,混同于山丘,有返璞归真之意,其实还是不甘心。“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就是牢骚话。宋人把这个意思演绎成一首有名的七律:“日暮狐狸眠冢上,夜归儿女笑灯前。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感叹人情的淡薄,归结到对酒当歌上。这当然也是豁达,却是被逼无奈的。就像一生节俭的富翁看见儿子挥金如土,一时气恼绝望,中午也狠心割一块肉,过过败家的瘾,但你不能指望他从此就天天花天酒地了。
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说陶潜:“由此可知陶潜总不能超于尘世,而且,于朝政还是留心,也不能忘掉‘死’,这是他诗文中时时提起的。用另一种看法研究起来,恐怕也会成一个和旧说不同的人物罢。”
陶潜诗文谈到死的地方特别多,说明死是他的一个心结。《鲁迅全集》此处的注里举了两例:《乙酉岁九月九日》中的“万化相寻绎,人生岂不劳。从古皆有没,念之心中焦。”《与子俨等疏》中的“天地赋命,生必有死;自古圣贤,谁能独免。”第一例说明他对于死亡是很苦恼的,只好借酒浇愁。第二例承认死亡在所难免,轻视之后,仍有无奈,没有庄子那种“夫大块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的超脱。
陶渊明出入佛道,本质上还是以儒家思想为根基,述祖责子,想的都是生命的传承。他当然是有事业心的,希望像曾祖父陶侃那样青史留名。古人长寿者少,要做事业,活得长是个重要的条件。曹操一辈子感叹人生有限,假如求仙和炼丹能给他一丝希望,相信他也会像秦皇汉武一样痴迷。不过曹操之求长寿,不在贪图享受,而是因为大业未竟,心有遗憾。所以他的遗令,尽管极其通达,读之却令人感慨万千,就是因为通达中包含着惋叹。这一点,和陶渊明的情形相似。相似者多,说明正是人之常情,虽雄才大略,志向高远,亦不能免。年轻时读《挽歌》其三,觉得异常悲凉,对应文学史书上说的“飘逸”和“静穆”,格格不入:“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嶣峣。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读到这几句,便觉得《挽歌》第一首所说的“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言不由衷,或者也不是言不由衷,不过欲以自遣罢了。
朱子最早翻过陶渊明的案,说他并非散淡的人,金刚怒目的一面,从《读山海经》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在演讲中指出,陶渊明对于生死,并不豁达。这个案,比朱子翻得还要深。一般人总以为怕死是丢脸的事,轻生才算英雄,实在大误。除了别有用心的野心家希望愚民为他卖命,夺王位,抢地盘,故而鼓吹牺牲为光荣之外,古今中外的先哲,哪有怂恿人去死的?
喜爱
毛姆小说《刀锋》里的艾略特·谈波登说,世界上唯一适合生活的城市,是巴黎,巴黎的时尚和优雅,无处可比。按毛姆的意思,谈波登属于附庸风雅的人物,好虚荣,有点浅薄,但心地善良。我想,世上大多数人,差不多也都如此吧。谁没点虚荣和浅薄呢?只要善良,便不失为正人君子。巴黎在很多人心目中,是艺术的圣地,也是文学的圣地。我在一句法文还不会的时候,就买了一本波德莱尔的《恶之花》,看扉页的照片,读每一首诗,认出其中几个字,觉得开心。这种心态,和谈波登无异。大学的第二外语,选了法语,学了一年,挣得八个学分,除了“你好”和“再见”,全都早已忘干净。我开玩笑,引圣人的教导:法语之言,能无从乎?你看,孔子也这么推崇法语呢。
我爱欧洲电影,法国尤甚。但说实话,对法国电影我从没有过系统的了解,不过在图书馆随手摭拾,今天一部雷斯奈,明天一部科克托,看得心花怒放,全不管来龙去脉。从一个小小的细节无限生发,好比种子长成大树,但树上的枝叶花果,皆非自然所成,多半是胡乱嫁接的。
因为喜爱,偏见是免不了的,处处理直气壮地想当然。法国文学好,绘画好,时装好,音乐虽然不如德国人,有拉摩、圣桑、福雷、德彪西,也尽够了。电影好,怎么个好法?像《去年在马里安巴》那样的梦意沉沉就不去管它了,像《游戏的规则》那样的入木三分也不去管它了,就说女演员的气质,便是好莱坞明星不能比的。让-吕克·戈达尔的《精疲力尽》看过多遍,男主角贝尔蒙多的赖皮相别具一格,女主角珍·西宝剪了男孩一样的头,清清爽爽,衣着简单而有格调。我说,看看人家法国人,美国哪里找这样的人物呢?
从来没有人和我争,没有人反驳我的观点,他们给我面子。我呢,也就年复一年,拿法国的,意大利的,偶尔还有德国和日本的演员,做讥讽好莱坞的枪弹:伊莎贝尔·阿佳妮如何如何,克劳迪娅·卡迪内尔如何如何,安娜·卡丽娜如何如何。珍·西宝是这些枪弹中最有力的一颗,她娇媚,顽皮,充满青春活力,她不妖艳,她美丽。可是有一天,我想查知她还演过什么电影,一查,顿时傻了:人家西宝小姐根本不是法国人,人家就是一美国丫头,出生地是衣阿华州的马歇尔镇。她演法国片,也演美国片,她演的美国片里,至少有两部,包括一部西部歌舞片,我是看过的,可愣是没认出她,想都没想过,她会出现在这样的电影里。
什么叫喜爱啊?喜爱就是这么一厢情愿的事。没有自以为是,没有想象,就没有喜爱。所以,以喜爱为基础来做学问是很危险的。弄不好,学问就成了一场白日梦,一个童话,充斥着无所不有的异想天开,美丽到虚无缥缈,好比钱起应试诗中鼓瑟的湘灵,又隔着水,又裹着雾,有永远无法拉近的距离,还有能把一切都吹散的风。你能抓住什么?
人若率性,则世界可以是别一种样子:桃树上结出苹果,蜻蜓在冰雪中飞翔,海棠芬芳四溢,有如兰花,有如梅花。你说没道理?可它存在得比现实还逼真。
关于珍·西宝(JeanSeberg),还可以说几句。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由于西宝资助一些民权团体,引起联邦调查局的注意。她几次赞助黑豹党,数额约一万元。联调局对她恨之入骨,采取一切手段对付她:骚扰,跟踪,窃听,监视,诽谤,威胁,连她在国外旅行时都不放过。1970年,联调局编造谣言,说西宝怀的孩子不是她丈夫罗曼·盖瑞的,是黑豹党成员雷蒙·休伊特的。谣言经闲话专刊作家之手,在著名的《洛杉矶时报》登出,后来《新闻周刊》也报道了。西宝饱受打击,不幸早产,生下一个只有四磅的女婴,女婴只活了两天。西宝夫妇在葬礼上敞开棺盖,让记者看婴儿的肤色,驳斥父亲是黑人的谰言。
九年后的1979年,珍·西宝在巴黎死于她的汽车里,死因是服用巴比妥。官方结论,西宝死于自杀。盖瑞指控说,联调局的迫害严重损害了西宝的心理健康,诽谤事件和随后的女婴死亡,导致她精神失常。在以后每年的八月二十五日,也就是女儿死亡的日子,西宝曾多次企图自杀。
珍·西宝只活了四十一岁,葬在巴黎。
(作者:张宗子,作家,著有《书时光》等,现居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