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拥有包括蒋介石日记在内大量国民党文献资料的美国斯坦福大学已对蒋方智怡提出诉讼,要求蒋家后人自行解决他们对蒋介石日记的所有权争议,让校方不再受到不同蒋家后人及亲戚提出的所有权要求,并将这分史料交还给合法的继承人。
蒋介石孙媳蒋方智怡于2005年1月10日民进党执政期间,与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签署合约,将蒋介石日记暂时借予胡佛研究所保管,后来还公开供人查阅研究。该校同时还拥有大量与国民党有关的史料。
律师李特瓦克在诉状中指出,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2004年向蒋方智怡借得蒋介石日记,共有51箱、数十万页的资料;但自此以后,多位蒋经国的孙辈及其他在台湾的蒋家亲戚,先后向校方主张他们拥有这份日记的所有权,并对如何处理这些资料提出不同的指示。
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2004年向蒋方智怡借得蒋介石日记,共有51箱、数十万页的资料
斯坦福向加州圣荷西市提出的诉状中指出,受托管理人董事会向法院要求保护令,以避免校方因这本日记而受到蒋家后人的控告,并要求蒋家后人自行对本身的权利或主张以法律程序解决。
诉状以蒋介石孙媳蒋方智怡为被告,称“原告(斯坦福大学)已经准备好、愿意且能够交还”这些资料,“给合法拥有全部或部分资料的个人或机构;但在目前的情况下,起诉人不知道也不能决定”应该把这些资料交还给谁。
蒋方智怡将日记交给斯坦福大学后,蒋家第四代蒋友梅一度向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提告认为蒋方智怡不应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日记,但最后在法院预定的宣判日期前撤销告诉。而蒋方智怡也提出和解协议,但不清楚双方是否有进行和解协商。蒋友梅2010年曾表示,两蒋日记法定继承权应属蒋经国全体法定继承人共同公有。
蒋方智怡(右)向胡佛档案馆馆长苏萨(左)赠礼,感谢多年来保存及开放蒋介石日记
蒋友梅当时说,她的立场就是物归原主,两蒋日记存在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这是先前蒋方智怡以个人名义与胡佛研究所签约,希望立即改以两蒋日记全体所有人名义签约。蒋友梅所谓共同继承人,包括蒋孝章、蒋蔡惠媚、蒋方智怡、蒋友梅本人与蒋友兰、蒋友松、蒋友柏、蒋友常与蒋友青等九人。
蒋介石于1915年开始断续撰写日记,并在随后养成了长期写日记的习惯直到1972年。蒋介石日记现存53年,共63册,在蒋介石去世后由蒋经国保管。蒋经国1988年去世后,嘱其幼子蒋孝勇保管。孝勇于1996年去世后由其夫人蒋方智怡女士保管。2004年经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研究员郭岱君女士动员,决定将日记寄存于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时间为50年。胡佛研究院的马若孟教授及郭岱君教授亲自去加拿大及美国加州的蒋宅,将这批日记携到胡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