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世纪琉球群岛上出现了中山、山南、山北三国。公元1372年,明朝政府分别册封了琉球三国国王,三国向明朝称臣,成为明朝藩属。几年之后,中山国灭了其他两国,建立起统一的琉球王国,仍向中国朝贡。明朝皇帝还曾赠送闽南人的三十六姓给琉球。明朝灭亡后,琉球王国继续与清朝保持藩属关系。
明朝册封琉球200多年后的1609年,日本萨摩藩诸侯岛津氏用武力征服琉球,并强迫琉球进贡,从此琉球进入了“一国两属”时期。初期,日本一直要求琉球对中国隐瞒其向日本进贡的情况。后来,清朝由于国力衰弱,自顾不暇,虽已知悉却“未予过问”,但也从未正式承认琉球系日本属国。
日本在明治维新后走上侵略扩张的道路,不再满足“琉球两属”的状态,于是谋划吞并琉球。1872年日本明治政府强制“册封”琉球国王为藩王,并将其列入所谓“华族”。1874年,日本利用琉球船民被台湾高山族人杀害的事件派兵入侵台湾,并逼迫清政府认可日侵台为“保民义举”,变相使其承认琉球人为日本属民。1875年日本强制琉球改用日本年号,不准其向中国进贡和受中国册封。1879年日本宣布废(琉球)藩置(冲绳)县,正式把琉球并入日本版图。
日本吞并琉球后,琉球多次恳请中国派兵援琉,但衰弱腐败的清政府却没有答应。不过,毕竟是琉球王国的宗主国,清政府也据理向日本进行了多次交涉,反对日本吞琉。李鸿章还请美国卸任总统格兰特居间调解。
1880年3月,日本正式向清政府提出“分岛、改约”案,即琉球群岛的北部和中部岛屿属日本管理;琉球群岛的南部诸岛如宫古岛、八重山,则归清政府管辖。作为交换条件,中国应修改日清通商条约,允日享有最惠国待遇。据此,清政府总理衙门大臣沈桂芬等人与日方代表进行商谈,1880年10月28日草签了《琉球条约》及《酌加条款》。
此一“分岛、改约”案在清政府内部引起非议。清政府以李鸿章为原办议约之人,又熟悉日本情势,令他统筹全局。李鸿章上奏折称:“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唯有以延宕一法,最为相宜。”清政府最终采纳了李鸿章的建议,对“分岛、改约”案置之不理。
但李鸿章的“延宕一法”即“拖”的政策,既不能、也无力阻止日本吞并整个琉球群岛,结果是中方在琉球问题上一无所得,使中国轻易地丧失了琉球群岛的南半部,失去了中国由东海进入太平洋的重要通道。
试想,如果李鸿章有一点起码的海洋意识和地缘战略思想,在无力、也无心阻止日本吞并琉球的情形下,接受日本的“二分琉球”方案,中国则轻易地、合法地拥有了琉球群岛南部的宫古岛、八重山等诸岛。
到了1943年,中、美、英三国首脑于11月22~26日在埃及开罗开会讨论对日作战事宜。美国总统罗斯福两次向蒋介石表示想将琉球群岛交给中国,但蒋未接受。
一次是11月23日晚,罗斯福对蒋说:“我考虑琉球在地理位置上离贵国很近,历史上与贵国有很紧密的关系,贵国如想得到琉球群岛,可以交给贵国管理。”蒋不知该如何回答,过了老半天才回应说:“我觉得此群岛应由中美两国占领,然后国际托管给中美共同管理为好。”
另一次是11月25日,罗再次向蒋谈及琉球群岛,说:“我反复考虑,琉球群岛在台湾的东北面,面向太平洋,是你们的东部屏障,战略地位极其重要。你们得到了台湾,如得不到琉球,台湾也不安全。更重要的是,此岛不能让侵略成性的日本长期占领。是不是与台湾及澎湖列岛一并交给你们管辖?”蒋半天不作声,罗斯福以为他没有听清楚,又补了一句:“贵国要不要琉球?”蒋犹豫再三,最后答复道:“琉球的问题比较复杂,我还是那个意见,中美共同管理为好。”罗斯福心里明白了:蒋介石是真的不想要琉球群岛。此后,罗斯福再也不提琉球的事了。(原标题:望琉球而兴叹:李鸿章、蒋介石先后错失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