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是近代东亚国际关系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在这场改变东亚局势的战争中, 美国的表现似乎没有英、俄、德、法等国家突出, 始终声称奉行“中立”政策, 实际上却发挥了其他列强不曾起到的作用。美国在中日甲午战争期间的外交斡旋活动,标榜自己将遵循“不偏不倚”的“中立”,赢得清政府信任的同时,却牺牲中国的利益,满足日本侵华的野心,这段时期美国的外交活动是其以后亚洲政策的初步探索与尝试。
战争之前,“中立”的偏袒
长期以来,朝鲜一直是宗藩体制内与中国关系最为密切的国家,美国一直试图破除中朝宗藩关系,彻底打开朝鲜门户,因而支持日本的立场。美国认为,自1876年日本与朝鲜签订《江华条约》以来,清政府已经被迫逐渐放弃了一些作为朝鲜宗主国的权益。相反,由于日本效仿西方进行资产阶级改良运动,1868年成功进行明治维新,从某种意义上讲,日本成为西方国家在亚洲利益诉求的代言人。因此,日本促使朝鲜向世界开放,促使清政府放弃对朝鲜宗主权,保护朝鲜领土和权益等,日本在朝鲜半岛上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和道义。基于这样的观点,在1894年六七月间,美国赞许日本在朝鲜半岛采取的行动,对清政府拒绝日本“共同改革朝鲜内政”的行为却颇有微词:“中国拒绝了日本关于改组朝鲜政府的建议,并且自以为是地说:“它虽然对半岛有宗主权,却不愿意干涉属国内政—鉴于前十年的历史,这种说法殊令人可笑。”
对于因中日两国出兵朝鲜所引发的紧张局面, 美国驻朝鲜、中国和日本的外交官从一开始就予以密切关注。美国驻朝公使西尔将朝鲜出现的紧张局面归咎中国, 声称:“造成目前困难局面的错误很显然都是由于中国人的行动, 他们将军队派到朝鲜; 如果中国没有这样做, 日本派来的军队可能就会少许多, 或者不会派遣任何军队。由此可见,关于中日两国有分歧的朝鲜宗主国问题,美国政府在情感上明显偏向和支持日本。尽管美国在情感上支持日本,却在政治立场上保持“中立”。美国国务卿葛礼山致电驻朝公使西尔,强调在朝鲜中日两军的对峙中,美国应该密切关注两国军队的新动向,但必须坚守“中立国”之原则立场,不可干涉其中。同时,葛礼山又分别致电驻华公使田贝、驻日公使谭恩:美国应该利用与两国良好的外交关系,疏解两国之间的紧张局势,寻找调解的办法。但是随着日本在朝鲜与清军作战时表现出来的军国主义和扩张主义,与同时期美国国内的扩张主义有相似之处,颇得美国赞赏。因此,在朝鲜宗主国立场问题上,美国“孤立主义”传统的外交并非是绝对的“不偏不倚”的“中立”,美国在政治立场上保持相对“中立”,在情感上偏向和支持日本。
战争伊始,力争“单独调停权”
关于调停,一方面, 美国政府以保持中立为由, 拒绝与欧洲国家联合调停。1894年l0月6日,英国照会美、俄、法、德,建议由各国共同调停甲午战争,但美国并无意参加列国调停。“不能如所请与各国共同调停。”后又多次强调不能参加英国的联合调停,明确美国严守“中立”、不加入英国等西方国家联合调停的立场。美国对清政府屡次提出的调停请求,也明确表示“(已)令驻东京美使通于日本”,“告倭政府,劝早退兵,勿干韩政”,“除此以外爱莫能助”。美国看到在战争中“日本正迅速跻身于东亚的领导地位”,“持有开启东方的钥匙”,而日本在亚洲“不亚于(美国)一个盟友”。美国需要日本这样的国家担当美国在远东侵略的“清道夫”。因此,美国应清政府之请,对日本进行“劝告”,只是虚晃一枪而已。然而, 值得指出的是, 美国一方面以奉行所谓的“中立”政策和日本不会发动战争为理由,拒绝在中日间进行斡旋, 另一方面却对日本提出的战争爆发后由美国代为保护在华日本人的请求慨然应允。这只能说明美国政府其实已知战争不可避免, 并乐于看到中日交战。
另一方面, 美国又力图出面单独调停, 操纵和谈。美国之所以不参与英国、俄国等西方国家的联合调停,就是为了争取中日甲午战争单独调停的权力。加之当时日本占有上风,此时出面调停对美国有利。因此,答应依据《天津条约》的相关条款,调停两国之间的战事。但美国一再声称:“美国不能参与其他国家的联合调停,美国只能是唯一的调停者。”需要指出的是, 美国决定出面单独调停中日战争, 表面是响应清政府的请求, 但实际上更大程度是为日本减轻来自俄国和英国等欧洲国家的外交压力。获得清政府的默许之后,l1月4日,美国确定调停的原则:“中日战事不损害美国在亚洲的政策,我们将秉持公正、友好的中立态度。”6日,美国向清政府表示,“随时可在双方都体面的条件下出面调停,以结束日下的对峙战争”。同时美国也照会日本政府:“美国总统对日本一向怀有最深笃的善意,若为东方和平,在不损害中日两国双方名誉下尽力调停时,日本政府是否同意?”日本意识到由于本国的军需供给等原因,不可能无限期地延长战争,随即表示在停战或谈判时机成熟的时候,美国可以充当中日两国交换意见的中介。
美国这种一边倒的单独调停, 除了为清政府和日本政府转达信息外,对清朝政府都没有提供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反而在许多方面帮了日本政府的忙, 缓解了日本来自欧洲国家联合调解的压力, 为日本继续按计划发动战争、实现侵略要求, 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国际背景。
战争期间,保护日本“间谍侨民”
甲午战争期间,中美之间围绕日本间谍问题进行多次交涉,美国偏袒日本的态度尤为明显。战争硝烟蜂起,中日两国相当关注侨民保护事宜。按照国际惯例,两个国家外交关系破裂,发生战争,可委托第三国代为保护侨民之合法权益。1894年8月1日,中日正式宣战,双方都委托美国代为保护侨民。美国偏袒在华日本侨民,对所保护的“日本人”并无严格的定义和区分,致使日本奸细乘虚而入,违背国际法公约,引发了中美之间一系列的日本间谍案的交涉。
首先是日本间谍石川伍一案。1894 年8月4日,日本间谍石川伍一在天津被捕。美国宣称“遇有日本人改装在内地作奸细者”,即“将其解交就近海口,逐其回国,使之不得与内地华民交接,”即“已足以惩罚其作奸细之罪”。暗示清政府对日本奸细最重的责罚只能是驱逐出境,因为日本间谍“于中国防泄军纪似亦无大碍”。显然,美国以日本间谍对清政府军事备战危害性不大为借口,要求从轻处罚日本间谍,“本仁慈之心, 不因两国失和, 于日本人民恨恶而深绝之可也”。清政府当即予以反驳,宣称在中日战争已经正式开始的情况下,“战守机宜,关系慎重”,“日本奸细改装髻发,混迹各处,刺听军情,实与战事大有关碍”。因此,美国提出处理日本奸细的建议,“实不足以惩其作奸之罪,亦与公法不符”。8月29日,美国驻华大使田贝直接致电李鸿章,否认石川伍一是日本间谍:“据日本国家称:石川伍一并非奸细,应请中堂开放,送交驻津领事转饬回国。”但清政府已然掌握了石川伍一的确凿罪证,9月2O日,石川伍一被解往校场依法枪决。
其次是上海法租界引渡两名日本间谍的交涉。8月13日,江海关道在上海法租界同福客栈“查有形迹可疑人两名”,并从他们身上搜出关东地图、驻军情况和将领衔名以及暗写字据等。法领事以“倭人现归美保护”,将两名日本奸细“迳交美署管押”。清政府“查沪关所拿华装倭人二名,既经搜出图据,确系奸细,不在保护之列,按照公法应由中国讯明办理。美保倭民奸细,自不得一律办理,请商饬速交严究。”并要求美驻华公使田贝,迅速转饬其驻上海领事,“速将该倭人二名即交上海道审办。”清政府要求引渡两名日本奸细。然而,田贝宣称未接到总领事关于此案件的详细报告,拖延不决。清政府一方面积极与美驻华公使、领事交涉,另一方面,通过驻美公使杨儒向美国政府施加压力。美国政府明确表示:“美国公使不能作为另一个国家的官方代表行事,此种官方关系乃美国宪法所不允许”。同时电令“田贝等人速交奸细”。在清政府多次努力交涉之下,9月1日,田贝才电饬驻上海领事,将两名日本间谍引渡给清政府上海当局。
尽管在上述日本间谍案的交涉中, 美国驻华外交官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 但美国驻华公使田贝还是成功帮助一个名为川烟丈之助的日本间谍逃避清政府的拘捕, 安然返回日本。中日开战后, 美国受两国的委托, 代为保护中日两国在对方国家的侨民, 这本符合正常的国际法惯例。然而, 美国在保护侨民时,将保护侨民的对象扩大到在华日本间谍,并对其违背战时公法的间谍行为偏袒和庇护,这就暴露了他们袒护日本的立场。在日本间谍案问题上, 尽管美国政府的立场与驻华外交官有所区别, 基本信守了中立政策, 但这并不足以整体上否定甲午战争期间美国政府的亲日立场。由此可见,美国标榜的“不偏不倚”的“中立”并非“绝对”中立,而是披着“中立”的外衣偏袒日本,怂恿日本为自己火中取栗。
总之,美国所谓的“中立”、“不持立场”从来不靠谱,在胜负局势还不明朗的局势下,借着“中立”、“不持立场”的外衣,占领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道德高地,实际上是为自己谋得比“选边站”、“持立场”更大的利益。一旦胜负形势明朗,美国就会毫不犹豫地抛弃“中立”立场,站在获胜一方,为自己谋得战胜国的地位和利益,这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已经体现的十分清楚。在甲午战争中, 美国表面声称中立, 实际却偏袒日本。战前一再拒绝中、朝两国的调停请求和英国的联合调停建议, 默认或怂恿日本发动战争。战争期间, 美国外交官作为中日两国侨民的战时保护人, 一再超越国际法合理范围, 曲意保护在华日本间谍。作为中日两国的唯一调停者, 美国一方面拒绝与欧洲国家联合调停, 为日本继续发动战争减轻国际压力, 另一方面又单方面劝说清朝政府接受日本的各项侵略要求, 帮助日本实现发动战争的目的。美国偏袒日本的原因, 主要是希望借日本之手废除中朝宗藩关系, 进一步打开中国大门, 同时利用日本削弱英国、俄国等在东亚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