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首届独立招收博士后入站典礼暨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座谈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司法实践,解决中国司法问题,为推动人民法院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周强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培养了一批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审判业务专家,推出了一批重要研究成果,成立了中华司法研究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等重要研究平台,形成了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法院与法学院双向交流等研究机制,有力促进了应用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作为应用法学研究领域的“排头兵”和“领头羊”,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在培养高层次应用法学研究人才、组织开展应用法学研究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所独立招收博士后,并创办《中国应用法学》,对于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建设高端研究平台具有重要意义,必将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水平,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开展。
周强指出,当前人民法院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更高要求和期待,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给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需要理论研究来回答和解决。要积极吸引、大力培养高层次人才投身应用法学研究,进一步加强对新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和人民法院工作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切实发挥应用法学研究建言献策、推动改革、指导实践的作用,为人民法院工作改革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强调,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解决问题。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应用法学研究的根本遵循和理论武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改革实践,重视倾听基层法院和一线法官呼声,深入把握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切实回答和解决中国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周强要求,要努力建设开放、现代的高端研究平台。要明确应用法学研究所的功能定位,加强与法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的联系,搭建平台、整合资源,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要大力推进司法智库发展,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的司法政策研究队伍,健全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普法教育等重要功能,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真正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要努力建设一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程序和模式,把工作站建设成司法领域的人才高地、智力高地和成果高地。要做好学术成果转化平台,《中国应用法学》要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关注司法改革及司法实务中的现实问题,加强案例研究,深化应用法学和审判理论研究。要充分发挥中华司法研究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等社团交流平台的作用,创新研究机制,加强学术交流,推出更多研究成果。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司法大数据的分析运用,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应用法学研究。
周强强调,要加强人才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研究队伍。要创新研究人才培养方式,研究制定梯队式研究人才培养战略和规划,加强法院与法律院校、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进一步完善专家学者交流挂职制度和法律研修学者等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型法官的引领示范作用。要立足中国司法实践,充分汲取传统法律文化精神,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深入总结推广当代中国司法实践经验,加强国际交流,借鉴国外一切有益的司法经验,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要发挥研究机构人才“蓄水池”的作用,营造浓厚的研究氛围,引导法官善于发现问题,积极研究问题,妥善解决问题,努力推出更多优秀研究成果,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要加强应用法学研究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物质保障,团结、凝聚更多有志于从事应用法学研究的人才,完善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广泛参与应用法学研究的组织机制,建立和完善研究成果的评价奖励机制、人才选拔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应用法学研究的投入和对博士后工作的物质保障,确保应用法学研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宣读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同意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宣读了《关于成立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学术指导委员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孙华璞宣读了《关于成立〈中国应用法学〉期刊编委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宣读了《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关于录取2016级博士后的决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宣读了《关于同意创办〈中国应用法学〉期刊的批复》。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郭洪林、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麟、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在会上发言,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汇报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应用法学研究工作情况。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中央政法委、中国检察官协会、司法部有关研究所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博士后导师代表,部分高校法学院、法学杂志代表及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全体博士后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