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关于重庆十岁小女孩虐打一个一岁孩子,并将其从二十五楼扔下的事件,成为重磅新闻,网上无数人捶胸顿足,讨论为啥这国的孩子如此冷酷。但奇怪的是,我家里的老小却不约而同,说:“大人怎能这么粗心,把一岁的孩子扔在电梯里?”这就是网上和网下的态度反差,在公众场合,尽可打造道德形象;下了网还是承认,人类有时就是这么丑恶,尤其在中国。
请注意,我并不是逢中必反,而是想到了历史,在历史上,杀一岁的孩子算什么?“夷三族”给谁准备的?难道就会放过婴儿?如果因为一个心智不成熟的十岁孩子做了这事就捶胸顿足,那些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帝王),夷人家的三族,也包括小孩和婴儿,却被称为英雄,这个国家是非何在呢?
除了帝王外,在古书中,敢于杀人的少年,常被看成英雄。最著名的是秦舞阳,十二岁就在菜市场杀人,也没见被法办,反而被燕太子丹请了去,好吃好喝招待,准备干一番大事业。
汉代的郭解,“少时阴贼感慨,不快意,所杀甚众”,自小杀人如麻,也活得好好的,还逐渐混成了黑社会老大,被主流社会接纳,称为“长者”。甚至在最后犯了大案,触怒皇帝,还有大将军卫青为他求情。
酷吏王温舒,“少时椎埋为奸”,古注解释说:“椎杀人而埋之。”也就是一个连环敲头杀人犯,这样的该尽早处决吧,可人家不但没有,相反“已而试补县亭长”,当了派出所所长,找到了最适合自己兴趣的好工作。
酷吏义纵,“少年时尝与张次公俱攻剽为群盗”,剽者,刺也。肯定也没少杀人,是标准的持刀抢劫犯,可他不但没留下案底,从此被人歧视,抬不起头来,反而当上了官,一路升迁,升至河内郡都尉,也就是省军区司令。
这是古代,到了现代应该比较文明吧。某日一个朋友带来一本《阎锡山传》,我百无聊赖,翻了几页,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阎锡山十几岁就曾杀人,可他也没被枪毙,反而上了军校提干,一路绿灯,最后成为山西省主席,当然也成了现在人的楷模,要不然我那位从来不爱读书的朋友,也不会随身带着这样一本书。
想想悲哀,人类有时就是这么丑恶的,也是这么势利的。(作者:史杰鹏)